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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开通协议

171人阅读|来源:汉潮|发布时间:2018-09-06 18:04:13

汉潮新零售服务订购及服务协议


提醒:对于协议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甲方应重点阅读。

石家庄久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汉潮新零售版权所有者,石家庄久途网络科技向使用本服务的商户(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的“汉潮新零售”软件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及甲方可通过此软件系统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展示、销售和货款结算服务的服务,方便汉潮新零售商户的买家通过汉潮新零售软件系统集成的第三方支付网关完成付款,起码依据汉潮新零售商户的指令结算相应货款或结算收款。

现使用汉潮新零售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甲方”“您”)与石家庄久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订购本服务相关事宜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声明与承诺

1.1甲方确认,在甲方申请开通本服务之前,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用户数据使用和保护条款,一旦甲方使用本服务,即表示甲方同意遵循本协议的所有约定。对于协议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甲方应重点阅读。

1.2甲方确认,甲方一旦通过其店铺后台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后,即表明甲方同意本协议内容,并确认订购本服务。甲方同意,在试用期间也遵守本协议的内容。

1.3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产品更新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需要,不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并在汉潮新零售官方予以公告,不再另行单独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若甲方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并书面通知或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

1.4甲方声明,在甲方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开通汉潮新零售店铺时,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商事主体,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甲方应当提供盖章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如涉及特殊行业需要特定资质(行政许可、备案等)的,甲方也应予以提供。前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前置许可证件、商品说明、页面信息文案所需资料(包括图片、商家介绍)。甲方保证提供的文件内容真实有效,因虚假信息或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许可证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店铺后台提交最新的信息进行认证。因甲方未及时更新信息,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内容不受甲方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如甲方不具备前述条件的,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且乙方有权注销甲方的账号。

 

第二条协议适用范围

2.1甲方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上述协议但使用了本服务的、签署纸质协议,即表示甲方与乙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上述协议自甲方确认接受本协议之时起或自甲方使用本服务之时起(以时间在先者为准)生效。

2.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以及所有乙方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含业务规范,以下同)、通知、公告等(以下合称“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汉潮新零售店铺账户

(一)注册相关

3.1在甲方创建汉潮新零售店铺前,应需自行注册汉潮新零售账号,注册汉潮新零售账号甲方需提供手机号码,并正确填写验证码及相关信息,方能成功注册汉潮新零售账号。注册成功后,甲方可创建店铺。如甲方已有汉潮新零售账号可直接登录,进行新店铺创建。甲方需保证设置的店铺名称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3.2甲方创建完店铺以后,甲方可免费试用15天。试用期结束后,若甲方未向乙方的合作方石家庄久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订购本服务的,店铺将停止营业,但店铺停业后甲方仍可就未完成的交易及纠纷进行处理,并且甲方只有在所有交易完成且没有未处理完成的交易纠纷时向乙方就其店铺可用余额发出结算指令(如有),乙方才会根据甲方的结算指令向乙方结算款项;若甲方向乙方的合作方石家庄久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成功订购本服务的,则在试用期满后可继续使用本服务。

3.2.1依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该账户后及时更新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一旦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甲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2.2因甲方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服务不能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的,甲方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发货的理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3甲方应对其汉潮新零售店铺账户负责,只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员可以使用甲方的汉潮新零售店铺账号。在甲方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甲方应将该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结算,并向乙方申请删除该账户。甲方同意,若甲方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甲方已没有合法经营的资格,乙方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生效的遗嘱等)处置甲方的汉潮新零售店铺账户相关的款项。

第四条手续费

4.1乙方为甲方代理销售产生的交易货款系由买家通过第三方支付网关以电子货币付款的方式支付至乙方第三方支付网关账户,第三方支付网关会因此向甲方单独收取费用,甲方理解并同意,该费用是第三方支付网关基于其向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项服务无关。

4.2甲方使用本服务除须支付服务费外,还需就单笔订单向乙方支付交易手续费,该费用是由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基于其向甲方提供的支付网关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项服务无关。

4.3乙方有权根据随时调整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但是乙方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无法接受调整后的手续费收费标准,甲方应在新的手续费收费标准实行前停止使用本服务;如甲方在新的手续费收费标准实行后仍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甲方接受最新的手续费收费标准。

 

第五条汉潮新零售服务的开通及终止

5.1在本协议生效且甲方支付服务费后,乙方为其开通本服务。开通本服务后,甲方即可使用本服务对外展示或销售商品/服务。

5.2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内容

价格(元)

新增门店价格(元)

服务期限

汉潮新零售

6800/店/年

800/店/年

一年

汉潮新零售(续费)

3800/店/年

800/店/年

一年

注:1、服务期自甲方成功支付服务费之日起开始计算。

    2、甲方首次成功订购本协议后,乙方会提供硬件设备给甲方使用如果甲方需要其他规格的硬件设备,需要单独向乙方购买。

    3、甲方成功订购本服务后,甲方可向乙方提交申请,乙方收到申请后应该开具相应的发票给甲方。

   4、如乙方向甲方赠送或者赔付了额外的服务期,赠送或者赔付的服务期内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5.3甲方可通过在线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方式支付软件服务费,或通过账户充值-线下扫码/转账充值的方式对店铺余额充值后再用店铺余额向乙方支付软件服务费。 如甲方选择线下转账的方式支付服务费的,甲方可汇至乙方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石家庄久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131 2100 2001 2010 2058 740

开户银行:廊坊银行石家庄分行

若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应事先和乙方说明,且除上述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的信息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甲方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增值税开票信息函。5.4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开具普通发票。但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信息:开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和账号。


5.5甲方在订购本产品时应当慎重考虑,甲方一旦订购并支付服务费,除因乙方的原因外,因单方或双方变更、中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行停止使用、因甲方违法违规的行为导致乙方中止或终止提供本服务的),乙方将不予以退费。

5.6甲方同意甲方订购的本服务可能于下述任一情形下中止和(或)终止,且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a)甲方订购的本服务期到期,且甲方未续费的;     

(b)甲方从事其店铺的经营事项的合法资格消失;

(c)乙方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甲方被相关部门要求停业整顿或其他措施的;

(d)甲方违反起码官网公布的相关协议或规则,被清退的;

(e)甲方出现违规或违法行为的;

(f)本协议更新时,甲方明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g)其它乙方或乙方认为需中止/终止服务的情况。

5.8如甲方需要关闭自己的汉潮新零售店铺,应先向乙方申请关闭,经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关闭汉潮新零售店铺。乙方同意关闭该店铺的,即表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解除,但甲方仍应对其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

5.9如果乙方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甲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形的,乙方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甲方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封禁直至删除汉潮新零售账号的处罚。

5.10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甲方交易行为的处理

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本服务协议规定而致使乙方中断、终止对您提供服务的,对于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甲方的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

①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甲方已经上传至汉潮新零售的商品/服务尚未交易或尚未交易完成的,乙方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或下架此项商品/服务的相关信息;

②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甲方已经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达成一致,乙方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乙方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将甲方被中断或终止服务的情况通知甲方的交易对方。

第六 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

6.1汉潮新零售产品及相关网站上由乙方上传、制作、拥有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乙方或其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如甲方在汉潮新产品或网站上上传由甲方自行制作、拥有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资讯、资料、店铺设计等,均由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但如因甲方上传的由其自行制作、拥有的内容涉及侵犯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甲方应自行对其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进行处理,并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且就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声誉的影响、乙方由此承担的连带责任(如有)等)进行赔偿。

6.2非经乙方或其关联公司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在本网站上程序或内容(仅限于由乙方上传、制作、拥有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如甲方需使用著作权非乙方所有的内容的,甲方应获得具体内容的著作权所有者的合法授权才能使用,如因甲方私自使用非自己所有的、且未经他人合法授权的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等内容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行对其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进行处理,并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且就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声誉的影响、乙方由此承担的连带责任(如有)等)进行赔偿。

6.3尊重知识产权是甲方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4您了解并同意,乙方有权应政府部门(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您在乙方填写的信息和交易记录等必要信息。如您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则汉潮新有权在初步判断涉嫌侵权行为存在的情况下,向权利人提供您必要的身份信息。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应保证其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商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权利及能力;同时甲方应当提供盖章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如涉及特殊行业需要特定的资质或许可证等的,甲方也应予以提供。前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前置许可证件、商品/服务说明、页面信息文案所需资料(包括图片、商家介绍)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文件内容真实有效,由于信息虚假或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许可证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店铺后台提交最新的信息进行认证。由于甲方未及时更新信息,给甲方自身及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2甲方应通过其汉潮新零售店铺向消费者展示商品/服务的具体信息,并详细说明商品/服务的使用方式方法、涵盖的内容等。

7.3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因甲方商品/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失或损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乙方基于前述情况向消费者先行赔付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7.4甲方应保证自身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商品/服务所有必要的资质批文、管理制度及专业人员,销售的商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应的安全标准、生产标准。

7.5因甲方或其提供的商品/服务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存在商品/服务质量和安全问题,由此造成的消费者投诉、索赔、经济损失等相关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6如消费者在线订购甲方店铺的相关服务后,甲方应在消费者到店后根据消费者下单的商品详情约定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服务。

7.7如甲方部分服务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时长、项目等)或需下架的,应及时更新或下架相应商品/服务的相关页面信息,如应甲方未及时更新但有消费者下单购买相关需变更或下架的商品/服务,而甲方又不能按照约定提供的,甲方应立即电话通知下单的消费者,并做好合理的安抚和处理措施,如因此造成消费者投诉、经济损失等相关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8甲方应保证其通过其汉潮新零售店铺销售的商品/服务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7.9甲方可以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汉潮新零售店铺后台,甲方应对密码安全及通知实施的行为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用户名和密码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

7.10当消费者到甲方实体店后,可通过平板端收银和移动端收银功能向消费者收取相应的费用。

7.11甲方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7.12甲方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如有此类行为乙方有权直接作删除内容、商品下架等处理,并且乙方对此类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若有导致乙方或消费者受损的,甲方亦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此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①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②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③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④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及其他汉潮新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⑤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⑥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⑦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下简称套现)。

⑧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⑨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⑩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⑪其他乙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7.16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汉潮新零售服务,并由乙方的合作方石家庄久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7.17乙方有权对甲方在其店铺发布的内容、信息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删改。乙方有权利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内容、商品/服务予以删改或直接进行商品/服务的封锁、下架处理,但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前述核查、删改等行为不为乙方设置任何义务,也不免除甲方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7.18如消费者就甲方商品/服务向乙方投诉,乙方经核实后,有权要求甲方配合解决该投诉。如甲方拒绝或怠于解决投诉,引发消费者再次投诉或投诉至有关部门的,乙方有权就相关规则或基于基本的道德对甲方与消费者的纠纷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在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后直接作出处理等。

7.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会对数据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不对外泄露,且不用于本协议外的商业用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因甲方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甲方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

8.2因甲方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服务不能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甲方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您须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3如乙方发现甲方存在欺诈、套现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或存在乙方认为不适当的行为,乙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甲方处以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封禁甲方店铺账户等处罚;由此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须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与乙方无关;如乙方因此也遭受损失的,甲方也应当一并赔偿。

8.4即使本服务终止,甲方仍应对其使用本服务期间的一切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用户数据使用和保护

9.1乙方会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保密措施,以防止泄露和保护甲方及用户的数据安全。保护甲方及用户的数据安全和防止泄露。
9.2就甲方使用本服务所收集、储存、处理、使用的用户的数据和实施任何与这些数据有关的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甲方应当遵守与乙方的相关协议和规则及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甲方搜集和使用用户数据应当制定相关隐私保护政策,这些政策能够清晰并准确地向用户说明甲方收集个人数据信息内容,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何与第三方共享这些信息。这些隐私政策内容应符合本协议条款和汉潮新零售隐私保护政策的要求。
3)如果要处理用户个人数据,甲方应当在请求获取用户个人数据的时候充分告知用户,并取得用户的明确同意,除非另行获得授权或同意,否则甲方只能在运行相关应用程序的操作或功能所需的最小限度内处理个人数据。
4)对于乙方提供的任何个人数据,甲方应当仅能依据乙方提供的要求来使用这些数据。在乙方要求删除这些数据的情况下,甲方应当删除这些数据并确保相关数据是被彻底删除,无法被还原。
5)甲方应当为用户的数据采取安全措施,以保护用户的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当用户希望删除自己的用户数据时,甲方应当向用户提供修改或删除数据的途径和方法,以便用户可以自行进行修改或删除,同时甲方应当确保相关数据是被彻底删除,无法被还原。
6)在没有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禁止将乙方提供的任何个人数据透露给第三方。所有相关数据的传送应在现行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的允许下进行。
9.3如果乙方认为甲方收集、使用用户数据的方式,可能损害用户体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删除相关数据并不得再以该方式收集、使用用户数据。如果乙方要求删除任何个人数据,甲方应当做到:将该数据匿名化,使其不再成为个人数据;或者永久性地删除该数据或者使该数据永久不可读取。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已将该个人数据删除或已进行匿名化处理的书面确认书。
9.4用户授权给甲方的数据权利属于甲方,用户授权给乙方的运营数据、用户数据等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乙方,且是乙方的商业秘密,依法属于用户享有的相关权利除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9.5一旦甲方停止使用本服务,或乙方基于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甲方必须立即删除全部从乙方获得的数据(包括各种备份),且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复使用。

9.6在本服务之外,甲方应自行对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乙方服务器的各类数据,采取合理、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对甲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安装软件、采取加密措施或进行其他安全措施等)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当向乙方、用户、相关数据保护机构报告任何对个人数据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第十条免责声明

10.1甲方确保其所输入的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乙方于异常交易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甲方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10.2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①乙方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包含但不限于乙方认为甲方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明文规定及精神,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移除甲方的资料。

②乙方在发现交易异常或甲方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该账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名下的款项、调账等限制措施)(但乙方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以短信或汉潮新零售信息推送等形式通知甲方,如因系统故障或短信通道故障等原因导致甲方未收到通知的除外),并拒绝甲方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③在必要时,乙方无需事先通知即可终止提供本服务,并暂停、关闭或删除该账户及甲方账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但乙方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以短信或汉潮新零售信息推送等形式通知您,如因系统故障或短信通道故障等原因导致甲方未收到通知的除外),并将甲方滞留在该账户的全部合法资金退回到甲方的银行账户。

10.3如因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停止使用本服务,双方终止合作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10.4系统中断或故障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导致甲方无法使用各项服务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①乙方在汉潮新零售网站或汉潮新零售官网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②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③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乙方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④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10.5对下列情形,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并非由于乙方的故意而导致本服务未能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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